FCC许可变更政策:射频设计变更和FCC备案
随着时间的推移, 您可能会发现自己需要更改设计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产品或组件短缺, 你可能想知道这些产品更新是否需要另一个完整的FCC备案程序.
以下是2015年10月发布的FCC许可变更政策指南,该指南将告知您需要提交新文件的产品变更. 该政策概述了三个允许的变化水平, 适用于以下设备改造类别:
- 天线的变化
- 印刷电路板(PCB)和硬件的变化
- 附件更改
- 软件更改
- 射频暴露注意事项
- 各种各样的变化
除了一些例外, 产品修改,如基本频率确定和稳定电路的变化, 倍频级, 基本调制器电路, 最大功率, 或场强额定值将需要新的授权(FCC ID)和设备申请.
如果你的产品有一个发射器,你必须进行设计更新, 参考下面列出的更改类来确定是否需要新的文件. 必须考虑所有提议的变更,以确定所需的归档类型.
第一类允许更改
I类许可变更包括不降低制造商报告的特性并在初始认证期间被FCC接受的设备修改. 此更新类别不要求制造商申请新的FCC文件.
第二类允许变更
II类更新包括在初始认证时向FCC报告的降低性能特征的设备修改. 降级的性能必须仍然满足适用规则的最低要求. II类许可变更要求被许可方向FCC提供受变更影响的产品特性的测试结果. 修改后的设备不能在现有的认证授权下销售,除非FCC承认更改是可接受的.
请注意: 当第II类许可变更被提交时 EMC or 射频接触 目的, 需要EMC测试报告或射频暴露评估, 无论电磁兼容或射频暴露水平是否降低.
第三类许可变更
III类更新包括对软件定义无线电发射机的软件修改,以改变频率范围, 调制类型, 或最大输出功率(辐射或传导)超出先前批准的参数, 或者改变发射机按照FCC规则运行的情况. 当进行第三类许可变更时, 被授权方应向FCC提供变更说明和测试结果,以表明设备上加载的新软件符合适用规则, 包括符合相关射频暴露要求.
请注意: III类更改仅允许对未进行任何II类更改的设备进行更改.
当你考虑你的产品修改,记得审查完整的 容许更改政策,可在FCC网站上查阅.
欲了解更多信息,请参阅 FCC许可变更:常见问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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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触单元 今天与我们的专家讨论射频设计修改和FCC许可的变化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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